近日,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(金罚决字〔2024〕6号)显示,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五项问题被行政处罚,依据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》第二十条、第二十一条、第三十四条、第四十六条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》第四十条、第七十四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,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合计6723.98万元。其中,总行6073.98万元,分支机构650万元。

 

同时,对蔡新发(时任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特别助理)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;对傅忠强(时任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汽车金融事业部总裁)警告;对朱俊霞(时任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零售经营及消费贷款事业部总裁)警告;对李中文(时任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行长) 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;对朱汉明(时任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副行长)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;对李卉(时任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行长助理)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。

作者 央视在线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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